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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專區

 

每學期開學日及學雜費繳交日請至【網路註冊系統】查看。

期程

注意事項

常用連結

博一

  • 畢業學分 18 學分:必修 13 學分、必選修 3 學分、選修 2~3 學分
  • 確定指導教授:本學程採共同指導,一位校內專任基礎教師 及 一位醫院內臨床教師,請於博士班一年級結束前繳交『指導教授選定表』至學程辦公室

博二

必修課【專題研究(一)、(二)】分別開設於博士班二年級上學期及下學期,需邀請指導教授於報告當週出席聆聽並評分,報告內容為研究進度。

博三

資格考

提出資格考,委員4-5位為原則。
資格考完成後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。

  資格考申請 

完成論文及修業規定

本學程修業規定包含:

  • 完成18學分之課程
  • 英文檢定(多益 650 分 或 iBT TOEFL 61分)
  • 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並(口頭)發表論文,並提供相關照片或邀請信等佐證資料
  • SCI論文發表,須以本學程為名義發表且校內指導教授為通訊作者。學程正式名稱:『Doctoral Program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, College of Medicine, National Sun Yat-sen University, Kaohsiung, Taiwan
  • 以校內學生身分完成或提供入學後,進行學術倫理課程,修課 6 小時並完成測驗之修課證明

詳細規定請參照本學程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(112年2月起入學新生適用)

 

  本學程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相關規定 

   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 

學位考試
申請

  • 由指導教授推間博士學位考試委員 5 ~ 9 位,委員身分須現為或曾經擔任助理教授/助理研究員(含)以上。
  • 論文比對系統帳密請向學程辦公室申請。
  • 學位考試申請請提前 14 個工作天遞交相關申請資料至學程辦公室。
  • 詳細規定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

 

  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 

  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考試申請系統 

辦理離校

  • 論文提交及審查流程請參照圖資處網頁說明
  • 論文封面月份請修改為 離校月份,非口試月份
  • 封面顏色:醫學院為淺綠色/青蘋果綠 

  研究生論文提交流程與離校須知(含論文格式) 

取得學位

因教務處印製畢業證書需要時間,請提前 5 個工作天 告知學程辦公室辦理離校的日期,避免離校流程無法如期完成。